在商標申請中,難免會遇到商標駁回,有的申請人不明白,既然駁回了,為什么商標代理人會說有成功的機會?會不會是想繼續多賺我們申請人的錢?駁回復審的費用包不包含在申請過程中?等等這一系列問題的答案今天就跟著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。
商標都是人工審查的,是個人就會有自己不同的思維,有自己的觀點,以至于導致相同的個案會出現不同的審查結果。特別是2014年新出臺的《商標法》規定了商標必須在9個月之內審查完畢,全國平均每個工作日就有一萬多件商標提交申請,而全國各地提交的商標審查單位只有一個,那就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。在這種情況下,審查員們為了趕進度且保證質量,對模棱兩可的、不確定的都給予駁回。不同的審核員審查的結果會存在一定的偏差,此種情況下,為了取得商標權,不要輕易放棄,畢竟是唯一的一次機會,盡量采取救濟程序,進行復審,以便更早的取得商標權。
駁回復審定義
商標駁回復審,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,申請人對商 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,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。
駁回復審類型
1、 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的復審;
2、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復審;
3、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復審;
4、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復審;
5、 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不服的復審;
6、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注冊不當商標不服的復審;
駁回復審具備的條件
1、駁回商標復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,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。
2、駁回商標復審申請,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。
3、駁回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,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,復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。否則,該復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。
4、 申請駁回商標復審,必須將《商標駁回通知書》原件和《駁回商標 復審申請書》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。
5、交納商標評審費。
符合上述要件的,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。手續不齊備的,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辦。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,以委員的多數意見,作復審決定。多數委員認為復審申請理由成立的,復審決定否定商標局的核駁意見,準予初步審定,刊登《初步審定商標公告》;復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,復審決定維持商標局的核準駁回意見, 不予初步審定,再予駁回。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審決定一經作出,即產生法律效力,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。
以上就是關于商標駁回復審的全部內容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,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,歡迎咨詢我們深圳向前網標科技轉化有限公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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